“三•八”妇女节前夕,为配合兴宁区法院民一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岗建设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行维权岗的社会责任并践行维权服务宗旨,兴宁区法院民一庭联合兴宁区妇女联合会,在2月28日上午共同组织开展了“以案说法话维权”庭审观摩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辖区妇女干部代表到法院现场观摩庭审,对在场的妇女干部代表们进行了一次生动的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宣传。
此次到兴宁区法院参加庭审观摩的妇女干部有部分是兼任人大代表、或是政协委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素养,为了让庭审观摩生动充实,更贴近“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主题,该庭精心挑选了一起较为典型的身体权纠纷案件作为观摩对象,并由该庭维权岗岗长任审判长,维权岗成员担任审判员与书记员,并邀请到了具有丰富陪审与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该案是一位母亲带着自己8岁儿子在某快餐店就餐时不幸被汤水烫伤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其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却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用上的,极具观摩价值。合议庭向旁听人员详细展示了庭审中诉辩陈述、法庭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各个环节,以便妇女干部代表能够真实、全面地了解整个庭审流程、举证规则以及法庭调解模式等等。
在庭审结束后,妇女干部们与合议庭成员就本案所涉及法律知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活动结束之后,参加观摩的妇女干部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让自己获益匪浅,从中不但了解了妇女儿童“打维权官司”的真实情境,还学会了关于民事侵权纠纷方面的各种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够切实的从法律维权的角度审视自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法律权利维护的层面上更好的为妇女儿童群众解决困难、保护她们的权利,并希望法院能够多开展此类的庭审观摩活动,让社会各界都参与进来,普及有关审判程序的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妇女乃至广大群众的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