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兴宁区法院团支部的干警来到案件当事人蒙某的家里,给蒙某及家人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为蒙某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
蒙某的女儿于2011年因病入院治疗,后与医院发生纠纷,一直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日前,蒙某向兴宁区法院主审其案件的主办法官反映,其家里由于给女儿治病已经入不敷出,眼看着要过春节了都无力置办粮油过节,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帮助。办案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既考虑到蒙某的实际困难,也为了安抚作为案件当事人的蒙某急切的心情,避免其因生活所迫而作出过激行为,经与团支部干警讨论后决定组织团支部干警捐资购买粮油对蒙某给予帮助。团支部干警闻讯后纷纷慷慨解囊,积极为蒙某捐资置办过年粮油。
前往慰问的干警在蒙某的带领下来到其居住的棚屋,送上了购置的粮油,并嘱咐蒙某相信法律公正,安心等待法院判决,和家人好好过个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