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兴宁区法院在全国庭审暨裁判文书评查工作中两项评比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其中,该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坚、人民陪审员何贞、梁端兰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12)兴民二初字第453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庭审荣获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王坚法官撰写的(2011)兴民二初字第176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2012年,兴宁区法院围绕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目标,立足打造“案件精品工程”,贯彻落实 “两评查”活动部署要求,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规定全院每位法官至少要接受一次庭审评查,各审判庭每名法官至少有2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对每个案件从庭前准备、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庭审技能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对裁判文书从制作格式、标点符号、遣词用字、文书说理、法律条文引用、印章落款格式等事项按评查指导标准进行打分,并对差错及优秀处加注分析评语,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自“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建立了开门评查案件的“阳光评查”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学校师生、基层群众、媒体等各届社会人士参与评查,查找庭审和裁判文书中的各种问题和瑕疵,并有针对性地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在全院营造了全员参与“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提质效”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了法官的司法能力,推进了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信的进一步提升。
据悉,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共表彰评选出103个先进单位、200个全国法院优秀庭审、287篇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广西法院共有6个庭审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9篇裁判文书荣获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荣誉,兴宁区法院是广西唯一获得两项殊荣的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