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决定,授予200名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广西共入选6名法官,兴宁区法院王坚法官是其中之一。
王坚法官现任兴宁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她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扎根基层18年,始终以坚韧的毅力坚持刻苦学习,以忘我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所从事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她秉持商事审判重在和谐司法的理念,积极研究商事审判工作技巧,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基层法院商事审判规律的调解经验和技巧,充分发挥法官与人民陪审、人民调解的解纷合力。她带着深厚感情为民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忠诚履职,公正办案。
2010年至2012年6月,她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979件,调解480件,撤诉157件,无一超审限,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9.28%,裁判准确率100%。2011年,王坚同志制作的6份商事裁判文书连续三年在全区法院“五个一百” 竞赛活动中获奖,其中5份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广西法院“一百份优秀裁判文书”,2份荣获民事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她主办的2个案件连续两年入选为2011年度、2012年度广西法院“一百件精品案件”,1个案件入选2012年度广西法院30个“优秀示范庭审”。王坚同志在多办案、办好案的同时,还积极撰写各类案件信息、案例和法官札记,2012年共撰写各类稿件159篇,在各级媒体共采用539篇次。
近年来,她先后被评为广西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广西法院“先进个人”、南宁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和“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南宁市兴宁区“十佳政法干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兴宁区政法系统“名法官”、南宁市“大培训学习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授予“2012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