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高级法院举办的2012年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一百个精品案件”和“一百份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兴宁区法院有1个案件入选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并被选送最高法院参加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有1个案件入选全区法院“精品案件”、2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篇裁判文书被报送最高法院参加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
据悉,此次全区各级法院推荐上报参加评选的庭审有72个,参加“精品案件”评选的案件有277件,从中评选出30个“优秀示范庭审”和100个“精品案件”,并从中推荐6个参加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评比;自治区高级法院组织的“一百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共收到全区法院推荐的545份参评裁判文书,经初评、复评和定评,共评选出100份优秀裁判文书,并从中推荐9份裁判文书报送最高法院参加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
兴宁区法院是获奖层次较高的基层法院之一,这是该院继2009年以来在自治区高院开展的全区法院“五个一百”竞赛活动屡获佳绩后荣获的又一殊荣。自2009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已连续四年有8份裁判文书入选为广西法院“一百份优秀裁判文书”,其中有3份荣获民事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自2011年以来,该院已连续两年有2个案件入选全区法院“精品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反映了近年来兴宁区法院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管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面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阳光司法、创先争优等各项工作,用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精品,用优秀的裁判文书体现精品,促进审判质量不断提升。该院将以评比活动和“司法能力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水平,提升司法作风形象,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