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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诉讼服务到乡镇  阳光司法凸显为民情怀
作者:李广亨、林莉、曾泳三  发布时间:2012-10-29 10:50:3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10月26日上午,兴宁区法院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敏东带队,由该院执行局、立案庭、五塘法庭干警组成流动诉讼服务队,一行二十人前往兴宁区五塘镇集市联合开展“流动诉讼服务”活动,此次活动也是该院用实际行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流动诉讼服务”活动是兴宁区法院在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活动中,满足群众需求推出的一项长期性举措。本次活动的主题围绕法院执行工作展开,该院郭副院长带领干警共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执行工作宣传资料300余份,内容包含土地承包法律知识小问答、外出务工维权常识、申请财产保全须知、申请执行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有关“老赖”的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重要措施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郭副院长与五名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一同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并对有诉求的群众进行立案引导,认真记录在案。活动中,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共接待咨询群众60余人,为五塘镇群众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民、节约的服务平台,获得了群众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兴宁区法院此次“流动诉讼服务”活动的圆满成功,既用实际行动喜迎党的十八大,也使“阳光司法”更深入民心,进一步畅通了法官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点燃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便民服务的热情,让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兴宁法官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怀。

 
责任编辑:罗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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