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敏东带领审管办、五塘法庭等有关人员到兴宁区五塘镇对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下访活动,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覃某进行了回访,并给困难当事人送上了慰问金。
申请执行人覃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右下肢被截肢。今年3月14日,法院判决给覃某48000多元的赔偿款,判决生效后,覃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赔偿款,所有申请执行的款项至今已全部执行完毕。此次回访,郭副院长与案件承办法官一同来到当事人家中,实地了解当事人所面临的困难,仔细地倾听了当事人的心声。在回访中,当事人提出请法院帮忙办理一张残疾证的要求,郭副院长当即表示,虽然此项内容不是法院工作的范围,但是也要全力以赴给当事人提供帮助。同时,郭副院长还听取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当事人覃某对法院依法办案、热情服务、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大为赞许,对法官上门回访、听取民意、为民解忧的行动十分感动,感谢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