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兴宁区法院重视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将此作为该院“阳光司法”工作的窗口,不断强化措施,提高直播质量。
该院坚持将庭审网络直播工作作为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在总结去年庭审直播工作得失的基础上,要求相关部门,从上报、审查、指导等方面不断细化,确保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精益求精。该院案件庭审网络直播任务进行量化管理,具体分配到各业务庭室,要求在确定庭审直播案件时,注重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对于应当不公开的案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执行符合直播要求的案件,在完成既定任务量的同时确保案件质效。同时,做好人员与技术支持,直播前做好设备检查工作,确保直播过程安全畅通。 该院还将庭审直播纳入绩效考评办法,提高了各业务庭室及时报送庭审直播案件的积极性。此外,该院把庭审网络直播与裁判文书上网、旁听庭审等方式紧密结合起来,以求多方面多角度地展现法院司法工作,不断拓宽阳光审判渠道,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