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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审管办到兴宁区法院进行庭审活动评查
作者:党建军、闭泉彬  发布时间:2012-10-11 16:35:47 打印 字号: | |
  10月8日上午,市中院审管办侯粟宇主任一行八人组成的检查组,到兴宁区法院检查全市法院“两评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对该院的庭审活动进行评查。

  上午8点30分,在兴宁区法院副院长傅豪、郭敏东的陪同下,市中院检查组首先来到该院的2-1号法庭,对一起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旁听,该案由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农慧兰担任审判长。庭审中,法官围绕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效控制法庭秩序,保证了庭审活动的规范进行和案件事实的查清。庭审活动历时3个小时,检查组全程认真细致的地旁听了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检查组与该院领导、庭审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交流点评。检查组从庭审程序、着装规范、庭审语言、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点评,认为此次庭审活动程序规范、着装严格,肯定了审判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同时也对庭前准备不足、庭审过程不够紧凑、存在陪审员陪而不审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经过交流点评,兴宁区法院傅副院长表示,一定虚心接受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向全院法官传达,从而进一步规范该院的庭审活动,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
责任编辑:罗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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