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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记
??法官工作手记
作者:陈燕洪  发布时间:2012-06-19 15:53:10 打印 字号: | |
  2012年6月6日上午,正在忙碌中的我接到一个电话,来电者自称是我审理的一件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姐夫吴某。吴某一听到我的声音,就火气冲天地对我嚷嚷起来:“你是陈法官吗?你是怎么判我们的案件的?你判那一点钱给我们有什么作用?你就是他们(指被告)的帮凶!”

  这算什么事?一早上班就被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横加指责了一轮,还用“帮凶”那么难听的字眼来骂我,关键在于这个指责我的人还不是案件的当事人!说实话,我当时真的有点恼火。如果按早年的一些做法,我可能会毫不客气地回复他说:你不是当事人,我没必要跟你解释,不服判决你们就上诉。然而,今天,我绝对不能这么做。

  我压住微微上窜的火气,耐心跟吴某解释了这件案子的判决依据。然而,吴某听了半天,我说得口干舌燥,他还是一副气急败坏的口气,坚持说我是受了对方的恩惠,所以才这样判决。我说:“你下午来一趟好吧,我慢慢跟你说,如果我判错了,做得不对,你们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权,也可以向有部门反映我的‘问题’,但如果是你错了,请你向我道歉好吗?”他气哼哼地答应了。

  下午,吴某准时来到法院,我微笑地迎接了他,仿佛上午的事情没有发生过。我拿出卷宗,细细给吴某看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针对他对医疗费提出的异议,不顾繁琐地对照判决书把双方提交的一大堆涉及数据的证据再一一罗列给他看,用计算器慢慢跟他一起算数,同时对原告主张的一些治疗费用为何不能得到支持进行了详细地说明,算了几遍后得出的结论和我判决的数据完全一致。至此,我并没有得理不饶人,进一步跟他释明其他项目的判决依据,同时找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让他通读、了解。在释法答疑过程中,吴某显得越来越不好意思,不断为自己找下台阶的话,我则不亢不卑、不动声色地配合了他。我的态度,我的耐心,还有我对判决依据及思路的和盘托出,无不让吴某感动到心服口服,最后他为上午的鲁莽连连向我表示道歉,我微笑地接受了。

  临告别,我又说了吴某一句:道歉我接受了,你作为原告的姐夫,回去可要帮我解释好,才对得起我啊!他红着脸连声答应了。昨天上诉期满了,书记员过来告诉我,吴某的这个案子没有上诉。我笑了笑心想,这番口舌可没白费。
责任编辑:覃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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