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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建房起纠纷 法院调解终言和
作者:梅晓兰  发布时间:2012-02-10 10:05:54 打印 字号: | |
  2月8日下午,兴宁区法院顺利调结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多年邻居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握手言和。  

  邱家和蒙家两家人是住在华强路的邻居。邱家房屋年久失修,准备在原有宅基地上就地建造新房,在办好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等手续后,便于2011年下半年拆除了旧房,发现隔壁蒙家的厕所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便与蒙家商量拆除厕所。蒙家认为厕所不是他们建的,买房子的时候就存在,不同意拆除,双方产生纠纷。为此,邱家起诉到法院,请求蒙家拆除建在自家宅基地上的厕所。

  兴宁区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到是相邻纠纷,希望两家人能和解,圆满解决邻里纠纷,于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管庭前法官就当事人之间的邻里感情等因素进行了耐心的调解,从利害关系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法官磨破了嘴皮,双方都不愿意让步,无奈下法院只能排期开庭。案件移送承办法官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案件,决定深入社区、走进家庭组织双方到纠纷起因的现场调解。2月7日,法官与两家人一起,认真查看了现场情况,仔细聆听双方的争执意见,对其不正确的思想和看法予以纠正,结合法理、道理、情理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给双方参考,让当事人能够互相理解,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取得了一致的调解意见。2月8日下午,两家人一同来到法院领取了案件的调解书。至此,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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