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将培养法官公仆品格作为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打造法官对群众工作的服务性,用精品的职业素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法官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摒除特权思想、等级意识和霸道作风,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甘当“公仆法官”、“平民法官”,热情周到服务,以能动的姿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自觉做人民群众的勤务员。
二是增强司法服务能力,提升做人民公仆的水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向书本、向实践、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甘当“虚心法官”,使学习成为常态,以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积极学习群众语言,深入了解民俗文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时刻坚持人民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时刻准备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少等一分钟、少操一份心,在为民中做到热心、细心、诚心、耐心,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司法办案,以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扎实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弘扬人文精神,努力做到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语言“四文明”。法官在审案中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释法准确、说理透彻,力争案结事了,让法官每一次具体的司法办案活动成为向群众演绎法律内在精神的生动实践,增强公众对法律和法治的敬仰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官要遵守司法礼仪,言行文明、仪表端正、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让群众感受人民法官的人文体贴和细致,体验人民法官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在法律面前的尊严。
四是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廉洁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民为本,一身正气,清正廉洁,遵法守法爱法护法,以光明磊落的襟怀和洁白朴素的情操矗立起法官公仆的人生坐标,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