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兴宁区法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和谐”的审判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采取“迎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行阳光司法。
迎进来: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该院“开门纳谏”,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仅10月、11月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武警消防官兵52人次参观法院办公场所、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座谈交流,以此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陌生感,增强法院公信力,且获得一致好评。
走出去:为避免“闭门造车”,该院许春桂副院长带队先后组织干警到“全国阳光司法示范法院”柳州鱼峰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深圳福田区法院,就“阳光司法”工作成效、立案服务大厅建设、智能化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交流,拟将一些成功的工作经验借鉴到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动该院阳光司法的进程。
目前,该院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树立为民司法的公信形象,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争取早日成为“全区阳光司法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