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兴宁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在该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执行局局长陆强主持,新闻发言人由许春桂副院长、五塘法庭李建中庭长担任。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法治日报、南国早报等六家媒体及兴宁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这是该院首次正式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法院相关信息。
在新闻发布会上,兴宁区法院许春桂副院长详细通报了滕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的由来、执行情况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情况、案件进展等相关信息,并就该院在今年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效作了介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媒体记者就“案件的具体过程”、“该案对法院开展反执行规避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该案的下一步处理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许副院长和案件主办人李庭长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将兴宁区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典型案件,向媒体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通报,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主动争取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协助配合,使反规避执行活动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也是该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