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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
作者:于荣荣  发布时间:2011-12-22 11:41:2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10月18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2人以及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晚报四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此次活动分为三项内容,一是旁听庭审,二是参观法院,三是召开座谈会。下午3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记者分别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对庭审的实体程序、法官驾驭、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观摩评议。其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了该院诉讼服务大厅、中心机房、大法庭以及各业务庭办公室,对电子公告屏、小额速裁制度、诉讼服务指南等一系列司法公开举措表示肯定。最后,该院部分中层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了座谈会,许春桂副院长首先向各位代表、委员们汇报了该院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其次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该院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的设施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体现出两个好:一是法官队伍建设好,二是工作交流方式好。尤其是旁听庭审,法官的精神面貌和业务能力都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该院能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势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许副院长感谢代表和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对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和采纳,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改进工作方式与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使法院工作更规范、更科学地朝着阳光司法的方向前进。

据悉,自该院被区高院确定为全区司法公开试点法院后,在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院干警的积极配合下,该项活动顺利开展,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狠抓落实督查,力争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司法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审判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于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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