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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司法巡查组到兴宁区法院巡查指导
作者:梁智怡  发布时间:2011-10-09 17:20:12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9月27日至28日,南宁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建华同志带领市中院司法巡查组来到兴宁区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27日上午,在全体干警会议上,曾组长就司法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和动员。简要介绍了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工作的形式等等。会上,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春恩同志向巡查工作组汇报了该院在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总结了2008年以来该院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审执案件质效、审判及行政管理、法庭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曾组长对韦院长的汇报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该院领导班子继续发挥优势,再接再厉,带领全院干警取得更大的成绩。随后,巡查工作组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在会后与该院部分中层领导及普通干警进行分组谈话,深入了解该院的各项工作。

28日上午,巡查工作组分别走访了兴宁区人大、政协、组织部、政法委、纪委等单位,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司法巡查组一行来到兴宁区法院五塘人民法庭开展巡查,查看了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并认真听取了五塘法庭庭长李建中同志所作的工作汇报。巡查组一行对五塘法庭推出的“离婚缓冲期”、“当事人自定制度”等创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梁智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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