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经过兴宁区法院商事速裁组法官的努力工作,10起金融纠纷案件全部通过电话调解结案,无一起案件开庭,提高了办案效率。
7月13~19日,该院受理了原告南宁市某金融机构起诉被告马某等7人拖欠贷款本息多期、另一原告广西区某金融机构起诉被告莫某等3人在其处申办贷记卡使用后透支逾期未还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和信用卡纠纷案。两家银行在起诉前分别采用发催收函、登催收公告或电话、上门等方式对被告进行催收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该院商事速裁组经审查,认为7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3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遂以电话方式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联系,决定通过电话做双方调解工作。在电话中,速裁法官向当事人解释法律,阐述诉讼调解的优点,使当事人理智、自愿地接受调解,并依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让当事人调解得明明白白,履行得心甘情愿。经过法官地不懈努力,终促成10起金融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全部即时履行了给付义务:7起案件的借款人被告将所欠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律师费、诉讼费全部存入其银行账户,原告贷款银行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借款合同;3起案件的持卡人被告已将所欠贷记卡透支本金、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利息等费用存入其银行账户,原告发卡银行同意撤诉,10起涉银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