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月22日,兴宁区法院立案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方法、探索新机制,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涉诉信访案件“零积案”,实现涉诉信访案件“零违纪”、“零投诉”、“零有效信访”,切实树立法院司法为民的公正形象。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成立“信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信访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责任制,做到案件到人,责任到人,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实现涉诉信访工作的无缝隙全覆盖。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常性工作机制和来信来访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针对疑难、复杂、特大、有上访苗头的案件,逐案进行信访苗头预测、排查、分析,并登记造册,梳理汇总,找出不安定因素,认真安排部署,强化领导包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我院工作实践,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和非正常上访的案件类型、审判环节进行调研,提出对策意见,并耐心做好说理释明工作,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严格执行流程管理,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涉诉信访工作效率。积极汲取先进法院经验,建立涉诉信访工作动态管理、流程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和信访工作限时回复制度,对涉诉和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审查、交办、处理等各个环节,明确操作步骤、责任人员、办理责任和办理期限,确保涉诉信访处理环环相扣,及时高效。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涉诉信访工作合力。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党委、人大、政府信访职能部门的沟通,定期汇报涉诉信访工作进度,提供涉诉信访工作信息,建立一个协调有力、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避免出现因工作配合协调不到位而引发上访案件。特别是在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中,与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构建涉诉信访工作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