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积极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立案阶段调解模式,针对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案件,实现即收即调,即调即结。1-7月累计成功调解39起继承纠纷案件,其中银行存款继承纠纷4件,房产继承纠纷35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院牢固树立“立案调解”理念,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工作实践中,成立了立案调解小组,由业务精通、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负责立案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力量到位。利用立案调解快捷、便利、节省成本的优势,采取积极有效的便民措施,对法律关系简单、争议容易化解的继承纠纷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由立案法官引导当事人双方及时进行调解,对达成协议的,法官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当场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使困扰着当事人的继承问题得以顺利快速地解决,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同时还有效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全面提高了审判效率,为构建和谐司法做出了有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