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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立案调解赢民赞
作者:雷进  发布时间:2011-03-28 09:23:40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上午10时许,兴宁区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名手捧着一束鲜花的孕妇,向立案大厅工作人员连声道谢,引来在场群众对法院工作纷纷赞誉。

这名孕妇姓黄,进行家庭装修时,向建材市场某磁砖店购买了一批磁砖,但磁砖店老板未按购物单上注明的型号向黄女士提供相应型号磁砖,导致黄女士未能按时完成装修。为此,黄女士多次与磁砖店老板协商,并向工商部门要求协调,均未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已有身孕的黄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黄女士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向大厅工作人员讲述了案件的经过,并提交了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立案庭当场给黄女士立了案,并建议黄女士可以经由立案调解程序来解决纠纷,黄女士对此表示同意。调解法官接手此案后,认真查阅了卷宗,并考虑到黄女士已怀有身孕,来回法院存在诸多不便,于是通过电话与磁砖店老板联系,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了情况分析,向其讲述相关的法律规定,劝其作换位思考,承担起责任,积极主动地赔偿黄女士的损失。经过法官耐心地析法明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磁砖店老板终是答应与黄女士联系,赔偿她的损失并希望能得到她的谅解。经过法院与双方当事人多番电话沟通,当事双方最终实现和解,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黄女士对法院法官积极地为其维权所做的工作表示深深地感谢,于是出现了手捧鲜花赠法官的一幕。
责任编辑:欧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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