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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院检查组到兴宁区法院检查验收“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作者:韩秋花  发布时间:2011-02-10 15:12:01 打印 字号: | |
  1月13日,区高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检查组在市中院立案庭王莹庭长的陪同下到兴宁区法院检查验收“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

当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分别对该院“立案信访窗口”的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申诉信访室等窗口的“六大区域”、“八大功能”、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和外观标识等方面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认真听取了兴宁区法院韦春恩院长对“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工作的汇报,并与窗口岗位上的干警进行了亲切的交谈。检查组对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于今后的工作,检查组强调,“立案信访窗口”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希望什么,人民法院工作应当加强什么、改进什么。今后,要紧紧围绕“立案信访窗口”的“八大功能”,增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为民思想,使人民法官更加贴近民众、服务民众、赢得民众,更加充分地发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

院长韦春恩代表兴宁区法院党组向区高院、市中院领导对该院工作的重视和关怀深表感谢,并表示今后的立案工作一定本着服务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便利群众诉讼的宗旨,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的建设。
责任编辑:欧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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