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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警协助外院开展强制搬迁活动
作者:林炜明  发布时间:2011-01-11 15:19:49 打印 字号: | |

1月6日早上7时,天刚开始放亮,兴宁区法院法警大队林超教导员就带领该队9名法警前往南宁市长岗路一执行现场,协助江南区法院在那里开展的一起强制搬迁执法活动。
两天前该院接到江南区法院向南宁市中院发出的调警申请,需借调该院法警协助开展一起强制搬迁活动。该院磨健凌副院长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指示该队严铅平大队长及时安排警力,并要求协调好队内工作,为协助执行做好充分准备。
当天早上出发前,该院法警大队林超教导员再次向执行法警传达了执行要求,强调了执行纪律。在准备好头盔、警棍、防刺衣和防刺手套等执行装备后,带领9名执行法警驱车前往长岗路的执行现场。
到达目的地后,该院法警立即配合江南区法院拉好了警戒线,将执行现场外围警戒,防止被执行人家属以及无关群众靠近或闯进执行现场,扰乱执行工作。同时组织部分法警进入被执行人的房屋内将被执行人控制住,并将被执行人的家具物品等搬迁到新的居住地点。虽然当天天气寒冷,天空还飘着细雨,但是执行的法警们克服了重重困难,表现出了顽强的工作意志,坚持守护着执行现场,直至搬迁活动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欧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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