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全队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这次学习是法警大队制定的《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计划开展的座谈性学习活动,也是该队在警示教育活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次学习的内容为通过八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所反应出来的问题,对比查找该院法警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引以为鉴的目的,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要求,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的进度。
作为警示典型的八个案例包括受贿犯罪、玩忽职守致人犯脱逃、安检不严致使当事人持刀行凶、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违法执法、滥用职权、枪支被盗、干警被伤等事例,上述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及司法警察形象,暴露出法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上,干警热烈发言、积极讨论,总结出四点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树立正确价值观,在金钱利诱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二是在执法过程中要明确职责,既不能玩忽职守,也要杜绝滥用职权违规执法;三是强调责任心,制度执行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长期反复的押解、安检、值庭、看管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四是强调法律学习,在执行法律、命令过程中需要正确区分合法指令与错误指令,防止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出现违法违纪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对八个典型案例的学习讨论、查摆总结,给全队法警敲响警钟,打了一剂很好的“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