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兴宁区法院法警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并邀请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协助,顺利将民事法律文书送达王某手中。
据了解,王某是该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由于该院民一庭庭前组在对其送达法律文书时,其屡屡拒绝签收,且态度恶劣,致使案件无法顺利开展。为此,该院法警队进行协助送达。
此事受到法警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该队立即成立送达小组,制定送达方案。首先进行电话联系。但每次在拨通王某电话后,王某知道是法院打来的电话就立即挂断。在电话无法与王某取得联系的情况下,送达组决定改用上门送达的方式。当天早上一上班,送达小组的法警们就立即出发,按照原告提供的王某的地址,亲自去到王某住所地。由于王某的住址是城区老地址,法警们在不是十分熟悉当地门户的情况下挨家挨户进行询问,并主动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的小王亲自给队员们带路,顺利的找到当事人王某。不料王某在见到民警们时情绪激动,为防止当事人拒绝签收做好留置送达准备,队员们与民警协商,让一部分人留下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一部分人去找来当地社区工作人员,让社区工作人员帮助证明送达过程,同时还通过社区工作人员找到王某的朋友张某一起劝说王某。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王某最终主动签收了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