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区法院出台了“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以“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为载体,以构建文明兴宁、和谐兴宁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风,全面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和谐建设在基层”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
此次活动是该院继9月15日在南宁市望州南社区参加“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暨“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推进仪式后全面启动的和谐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突出抓好干警的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加强法院工作绩效的监督考评,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主动学习,争当学习型干警,积极投身学习型法院建设;三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以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一升油”为主要内容,加强办公、公务的管理制度和科学调度,营造勤俭节约的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三服务以推进’”和谐创建活动。在全院范围内积极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内容的“三服务一推进”主题活动,通过全面推进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效能,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