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邀请南宁市妇联权益部领导以及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起走进广西少年管教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并向未成年罪犯赠送法律及励志类书籍。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突出的问题,为此,该院少年法庭制定了“庭前考察,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工作制度,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及加强庭审教育外,坚持在庭后走进未成年罪犯的服刑场所,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
在此次回访帮教过程中,刑庭的法官向被回访人员及少管所管教民警了解被回访人员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学习及思想情况,与帮教对象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教育他们树立面对困难和逆境的信心和勇气,鼓励他们重塑自我,认真进行改造,学会一技之长,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