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兴宁区法院民二庭的干警经过三次上门走访,终于把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十一名当事人的补充意见收集齐,获得了当事人群众的广泛好评,其中两名身有疾患、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一再表示,法院工作人员的亲自上门解决问题,确实帮了他们大忙。
兴宁区法院受理的一起砖厂与十一名当事人的承包合同纠纷中,因该十一名当事人未聘请律师,答辩的意见不统一、不清楚。法院按照一般程序本应再通知这些当事人到法院主动提交补充意见,把意见说清楚,但由于这些当事人住址不统一,加上有其中两名当事人因工伤行动不便、卧床不起,通知他们一并集中调查会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会消耗比较多的时间。为了快速解决问题,减少群众的诉累,法院基于“司法为民”的宗旨,派出干警分三次共十五趟分别上门走访了这个案件的全部当事人。
其中一名卧床的当事人韦某起初对法院干警上门收集意见表示不解,认为法院是多管闲事。待了解清楚法院上门的目的后,韦某对法院这种便民、利民的做法非常感激,不停的表示,法院的许多庭前释明的做法很好,对于他们这些不懂法律程序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